我省八个措施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-山西保函网
来源:山西经济日报
本报太原4月17日讯(首席记者 崔晓农)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,我省将八措并举,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,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本原,坚决防范化解融资担保行业风险、区域风险。
八个措施分别是加强融资担保行业功能监管,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本原,用融资担保工具缓解小微企业,三农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承担起应有的政治责任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,落实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,坚决防范化解融资担保行业风险、区域风险。
健全监管制度体系,规范监管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。持续突出监管重点,新设融资担保公司须符合服务小微企业、三农的方向,具有真实合法的资金来源,加强风险管理,重点对信用风险、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防控,推动融资担保公司落实保前、保中、保后三分离等制度,注重对担保企业、农户信用状况、还款意愿、还款能力的分析,将风险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。不断完善监管方式,深化现场检查,深化监管分类评级,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,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。
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、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以及受托投资等活动。
同时,营造良好信用环境,具备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管理系统,完善信用评级,健全信用记录。改进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,促进监管人员能力提升。